中央电视台(记者
梁培俊)
2010年,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等十余名省部级官员获刑。中纪委消息显示,2010年纪检监察部门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数量同比增长三成。与中央反腐进入深水区不相称的是,2010年,个别地方的反腐流于表面,甚至陷入了“反腐怪圈”。
来自中纪委的消息显示,2010年,我国纪检监察部门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5098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804人。与2009年相比,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同比增长三成。张敬礼、宇仁录等多名省部级官员落马。黄松有、陈绍基,王华元等十余名省部级官员被判刑。正如清华大学任建明教授所言,无论从被查办官员的级别和人数还是查案深度看,中国反腐都已进入“深水区”。
中央查处大案要案,惩治腐败的决心是坚定的,反腐相当给力。此前国家统计局有数据说,公众对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成效的满意度上升到七成。但是不少公众对反腐成效并不以为然。还有人质疑说“腐败越反越多”、“反腐表面化”。
尽管“腐败越反越多”没有数据做支撑,反腐表面化只是局限于部分地区。但是贪官“前腐后继”,涉案金额动辄成百上千万,过亿元。“萝卜招聘”横行、李刚门层出不穷,让人无法释怀。在我看来,要纾解民众对腐败的焦虑情绪,就要让反腐败有效、有用。反腐工作任重道远,一刻也不能放松。创新反腐制度设计,营造“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法治环境迫切而必要。
除了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反腐政策以外,从监狱防腐、配偶反腐、廉政屏保、廉政短信到廉政教育进校园。地方也在积极探索反腐制度设计。但是,这些反腐形式创新也被指反腐表面化。反腐制度仍然不尽完善,腐败案件仍然居高不下。甘肃窑街煤电集团原董事长李人志在任职期间大搞买官卖官、插手招标。收受贿赂上千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死缓。李人志在“忏悔录”中还责怪纪委、检察院没进行廉政警示。自己贪赃枉法反怪纪委、检察院,这不是倒打一耙吗?但是换个角度看,李人志的另类忏悔也击中了反腐制度的软肋。安装反腐补丁,对权力运行程序扫描、杀毒。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十分必要。
从根本上讲,反腐倡廉,除了查处大案要案,监管“裸官”这些事后措施以外,关键要前移反腐关口,强化权力监督,推进官员财产报告制度。如果官员腐败已成事实,“裸官”财产已转移,不仅大大增加监管成本,也会给国家与人民造成重大损失。
有道是,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推进官员财产报告制度,把官员及家庭成员的财产收入情况暴露在阳光下,既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也是从源头约束官员贪腐的积极举措。不仅便于有关部门掌握官员廉洁自律情况,也有助于公众参与权力监督。一些“清廉国家”的反腐经验也证明了健全官员财产报告制度的必要性。
资料显示,在清廉指数排名第一的新加坡,公务员只要有超出收入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就被推定为贪污。新加坡之所以敢对公务员进行有罪推定,是因为新加坡建立了完善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财产申报中只要有不正当财产被怀疑,公务员就有必须澄清的义务。公务员没有沉默权。
美国的政府道德法案同样要求联邦政府雇员每年必须上交个人财产信息,越资深的官员,汇报的内容就越详细。如果隐瞒或捏造财产信息,可以刑事起诉。配偶、子女的财产来源也要一并提供。联邦雇员就连每笔超过两百美元的收入,也要提供来源。
如果官员财产报告制度真正建立起来,官员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个人事项由报告走向公开,从小范围公开向大范围公开推进。官员及家庭成员财产裸露在公众视野下,舆论监督力量被充分调动起来,对官员的权力监督逐步实现从内部监督向外部监督的转变。可减少反腐成本,有利于制衡官员贪污腐败行为,提高公众对反腐的满意度。纾解民众“腐败越反越多”的焦虑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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