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记者
梁培俊)
时至今日,中国的传媒事业突飞猛进,一路高歌,形成了三足鼎立的格局。
有人把报业比作孙权,在电视和网络产生之前,它与广播电台共享天下,称雄半壁江山,而目前处于颓势。把电视比作曹操,是喉舌,起着舆论导向的作用,“固一世之雄也”,处于霸主的地位。把网络比作刘备,异军突起,与生俱带着亲民性,受众性。网络“海纳百川”,它是一个汇聚民声,凸显民意的开放的自由的舆论平台。黎民百姓的呐喊与忧愤写到报纸上,传到电视里,渠道没有想象中那么畅通,而反映到网络里却易如反掌。那些来自民间的声音不需要过滤,会原汁原味地切入,民众可以充分地利用这个平台。网络媒体的“从业人员”不分尊卑,遍及各个角落。网络已成为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已担负起重大的社会责任。
在中国,网络的“杀伤力”不可低估。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国度,网民的数量也相对地多。“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公正地说相当数量的网民素质挺高,他们具有人文情怀,具有忧患意识。他们懂得“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他们懂得“位卑未敢忘忧国”。网络成为他们宣泄喜怒哀乐情感的载体,成为他们弃恶扬善,激浊扬清的阵地。或者说网络起着“明镜照物,妍媸毕露”的作用。网民的特点定位了网络的层次:平民化,自由化,公开化,公正化。
客观地讲,网络报喜少,报忧多。近年来发生在中国的一些假丑恶事件,有的只见诸网络,未见诸电视和报纸;有的先见诸网络,后见诸电视和报纸。网络经常是抢先一步,先发制人。例如让网民早些时日出离愤怒的三鹿事件,一度曾炒爆了网络,至今也常被提及,原三鹿集团董事长66岁的田文华如何定罪在当时又成为网络热议的话题。怎样定罪对于田董事长而言生死攸关,一旦涉及到关乎人命的事,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慎之又慎。还有那些酒前、酒后无德的官员的不良言行被网络飞速传播,一夜之间便“名扬”、谤满天下,随之仕途被迫终止。无奈,谁让他们招惹了网络之师呢。还有那个撞人后嚷出“我爸是李刚”的李启铭,下意识的真实话语激怒了网民。网民执着追踪,摆出了一副不见真佛誓不罢休的架势,终于被法律判刑期6年。网络了不得,归根结底,民意违不得。
网络告诉了我们太多令人发指,令人仰天长叹的故事,网络也不留情面地撕裂了某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的假面具,让这些所谓的达官贵人斯文扫地,原形毕露,接受道义的鞭挞,民意的审判,神明的惩罚。从这个意义上讲网络的社会责任也不可低估,它的监督,制约功能无处不在。上至国家官员,下至平民百姓都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应该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内行事,因为中国不乏既有良知又“好事”的网民。
网络作为传媒事业中一股新兴力量,来势不可谓不猛,它担负的社会责任不可谓不重,它未来发展的空间不可谓不广。网络,你是民众不可或缺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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