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日前发布《关于促进农民进城落户的指导意见》,将放宽进城农民落户条件,凡在郑州连续工作满2年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准予在就业地落户。因《意见》没有提出具体操作细则,引发网民热议,不少人担心进城后如果无法扎根,就没有了退路。
随着农民工进城务工数量的增多,各地近年来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或措施,降低入户城市的门槛,鼓励农民工落户城市。应该说,这些举措的本质是好的,传递出城市对外来农民工的人文关怀,也体现了城市接纳农民工的气度和胸襟。然而,相比较拥有“城里人”身份的虚荣感,绝大多数农民工还是保持了应有的警惕和疑虑,这种来自生命本能的换位思考直指最现实的环节——农民工进城后能否真的像城里人一样,就业、住房、社保、医疗、子女就学等等基本保障全部具备,否则,落户城市到底有什么用?
外来农民工进城打工,倘若一切保障能够到位,对于城市出台的各种关于农民工进城落户的举措将大加拥护和赞赏。现实的情况是,众多农民工在外打工,子女只能留在农村就学,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迫使”大量农村孩子成为留守儿童。农民工即使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城市看病也只能回户口所在地报销部分费用,相比城里人的社保报销范围,其优越性和距离感不可同日而语。因此,面对形形色色的鼓励农民工落户城市的政策,最关键的一点在于,政策的制定者是否真正替农民工想想进城后的状况,如果进城后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不具备,恐怕进城落户还不如做个实实在在的农村人,至少作为农民生存最基本的元素——土地仍掌握在自己手中,等日后不想进城打工回去种地也能生活,岂不比所谓的“城里人”强百倍?
鼓励农民工落户城市的政策总体上具有进步性,可以让农民工从“外地人”转变为“城里人”,进而对城市拥有归属感,真正融合于城市,对于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也有一定的推动力。笔者认为,对于城市鼓励农民工入户的政策不可一味夸大其优点或好处,而应该理性地公布落户的具体细则,比如农民工最关心的住房、就业、社保等问题能否落实,比如进城落户后土地是否由政府收回,是否有相应的优惠措施等等。只有真正设心处地为农民工着想,完善各种基本的保障措施,农民工“落户城市”才不会是一个美丽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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